5月15日,總院邀請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王紀朝律師舉辦了《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履職法律風險》培訓,總院及所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、董監高人員及各部門正副職人員等60余人參加培訓。本次培訓結合最新法律法規與典型案例,系統剖析了國企管理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可能面臨的行政、刑事及民事法律風險,并提出了針對性防范建議。
培訓通過多個典型案例警示管理人員嚴守紀律底線。進行了法律風險全解析,根據《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》,履職不當行為將面臨警告至開除處分,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等行為可能觸犯《刑法》中的“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”“受賄罪”等罪名,若失職行為造成企業損失,管理人員需承擔賠償義務。針對上述風險,王紀朝律師提出五項防范措施:一是深化政策學習,定期開展合規培訓;二是規范決策機制,嚴格執行“三重一大”集體決策程序,確保重大事項合法合規;三是完善內控體系,建立動態風險監測機制,四是落實履職留痕管理,構建多維監督網絡;五是明確責任邊界,制定崗位職責清單與應急預案,避免個人越權或失職。培訓設置互動環節,針對實務中常見問題答疑解惑。參會人員紛紛表示,通過案例分析與條款解讀,進一步明確了合法履職的邊界與要求。
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肩負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重任,須時刻以案為戒、警鐘長鳴。唯有強化法治思維、嚴守合規底線,方能行穩致遠,為國企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。